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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遭遇“短命”危机 平均住宅寿命不足40年

日期:2008-04-02 10:20:23  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次数:1232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相当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相距甚远。与欧洲住宅平均寿命在80年以上相比,我国住宅的平均寿命却不过三四十年。

总造价3776.70万元的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使用仅7年,但当地政府决定4月爆破拆除,在原地新建一座商业高楼。

其实,类似的建筑“短命”已非个案。去年1月6日,设计寿命为100年,有“西湖第一高楼”之称的22层67米高的浙江大学湖滨校区教学主楼,在仅仅走过它生命历程13年的时候被爆破拆除。

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山东省青岛大酒店总高62米。然而在不久前的一声巨响中,这座曾经是青岛市标志建筑在3秒钟内爆破倒塌。此前不久,为修建地铁枢纽,上海也刚刚拆掉了四平路和大连路口的一栋上世纪80年代的高层建筑。

在日新月异的城市中穿行,不难发现:在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的同时,一处处我们曾经熟悉的地方在不经意间已悄然改变。

如北京中体博物馆从1990年建成使用,到出现承重钢梁断裂等重大安全隐患,满打满算也只有15年,离重要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需达100年的要求相差太远。还有极端的例子,重庆市一幢名叫隆盛大厦的高层建筑,因为规划改变,从交房到被拆仅有6个月时间。

相对于“短命”的商业服务类建筑,民用住宅的寿命也短得可怜。据建设部统计,我国各类建筑物正以每年5亿多平方米的规模剧增,而其中大量建筑物的实际寿命仅仅30年,远低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年限。最大原因正是大量的城市建筑被提前终结生命。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相当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相距甚远。与欧洲住宅平均寿命在80年以上相比,我国住宅的平均寿命却不过三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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