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焦点 >> 正文
天津: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日期:2008-03-25 10:12:49  来源:天津日报        点击次数:1135    

天津日报讯(记者张新民)市建委日前召开会议提出,今年的建筑市场将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

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一是建立工程造价信息预警制度,定期发布人工成本市场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二是编制完成2008年各专业工程基价,充分发挥标准定额对市场价格的指导、约束作用。三是开展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护定额的研究和修编工作,为提升全市基础设施养管水平提供计价依据。四是全面实施“施工装备费计提办法”,施工装备费和安全措施费不纳入工程招投标竞价范围,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建设质量。五是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工程计价活动。

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一是尽快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提升全市工程合同签订水平,有效防范工程风险。二是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动态监管,认真贯彻《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制定担保企业评价标准,建立工程担保操作规程,规范担保行为。三是强化合同结算备案工作,继续完善竣工结算备案制度,对不及时结算、合同不履约的行为一律记入信用档案。

继续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一是积极贯彻和宣传《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和国家《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严格公开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推进全市招投标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提升区县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出台区县招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标准和考核制度。统一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信息,统一招投标规范标准,统一评标专家库和抽取方式。三是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启动资深专家招标评审工作,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和开展评价活动,对不合格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家依法处理并清出专家库。四是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建立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考核、考评制度并建立信用档案。

实现执法监察高效能和全覆盖。一是严格落实市政府推行的“三步式”执法规定,全面推行和谐执法,不断创新执法监察方式。二是继续推行“三部位”常规执法方式与定期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模式。三是完善和推进市区两级工程项目电子执法档案建设,做好与建筑市场信息系统平台的衔接,实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四是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1页 共1页
分享到:
    凡本网注明“china-designer”或“本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或"来源:china-designer.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