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自主节能改造奖
日期:2008-10-29 11:47:39 来源:西安日报 点击次数:1053
昨日上午,记者在雁北广场市建委开展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中了解到,为鼓励更多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进行自主改造,市建委近期出台了《既有建筑节能自主改造奖励办法》,建筑外维护结构三大部分全部改造的,将按建筑面积可获得每平方米50元奖励。
据介绍,适用该《办法》的改造范围是,非财政拨款性质且未采取保温措施的居住建筑,办公、酒店、商场、影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改造内容为,建筑物的外维护结构,包括屋面、外门窗、外墙三大部分。具体的奖励标准主要有,单独进行门窗改造的,将按门窗面积每平方米给予30元奖励;单独进行外墙改造的,将按外墙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5元奖励;同时进行门窗和外墙改造,统一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40元奖励;同时进行外墙和屋面改造,统一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5元奖励;同时进行屋面和门窗改造,统一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5元奖励。
据了解,有意自主改造的单位,可向市建委节能改造办申请,待改造完毕,改造办审验合格后可领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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