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开展第三批资深、杰出全国室内建筑师评价活动
日期:2007-12-14 11:45:48 来源:China-Designer.com 点击次数:1859
本网讯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将于2008年开展第三批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评价活动,关于此次活动的中装协文件全文转载如下:(关于开展2008年第三批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评价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有关企业:
继2004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表彰设计人员对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所做的贡献,开展了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评价活动之后,2006年3月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成立大会之际,又进行了第二批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评价活动。这一活动得到了各省、市地方协会的大力支持,各建筑装饰设计机构、施工企业广大设计人员的积极参与,受到了业内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和普遍认同。为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设计水平,促进行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倡导和谐节约的绿色设计理念,树立我国建筑装饰设计师群体的表率人物,经研究,我会决定在2008年继续开展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活动,特做如下通知:
一、评价工作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内开展,各相关设计单位、装饰企业、大专院校、个人设计所、工作室的设计、科研、教学人员均可参加。本届评价人数为: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100人,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200人。评价结果将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08年中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上予以公布。
二、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必须具有20年以上设计科研或教学工作实践,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并做出过贡献的设计师、专家、学者、教授和协会工作者;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从事设计必须5年以上,并在工程实践中取得相当成绩。有特殊贡献者可破格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按相关规定办理,坚持原则标准,保证评价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建立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评审委员会,由中装协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
四、在办理评价申报手续时,可由业内知名人士或工作单位及省市、行业协会推荐,省、市地方协会初审,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批准,由中装协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本次评价活动的报名时间从2007年11月开始到2008年元月10日结束。各地方协会及有关企业须同时报送资深或杰出中青年室内建筑师申报汇总表及申报表。
六、本届活动的有关评价办法、申报表及说明详见附件。
七、本次活动评审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其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10层
电 话:010-88389165 邮 编:100037
传 真:010-88382788
联系人: 刘 剑
网 址:www.ccd.com.cn www.ccddesign.cn www.china-designer.com
银行账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开户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附件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评价办法
附件二:关于《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评价办法》的说明
附件三: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申报表
附件四:全国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申报表
附件五: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申报汇总表
附件六:全国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