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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打响工程质量旧疾清算战

日期:2014-09-15 17:30:00  来源:中华建筑报        点击次数:7    

【导读】住建部于9月1日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打击违法挂靠分包、加大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着手,一并清算工程质量中的沉疴旧疾。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本该和建筑生命同行的工程质量却屡屡掉队。房屋渗漏、墙体开裂、桥梁坍塌……建筑工程在使用年限内“未老先衰”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住建部于9月1日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打击违法挂靠分包、加大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着手,一并清算工程质量中的沉疴旧疾。

终身负责制贯全程

9月4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建筑市场还存在着一些混乱现象,有些建筑确实还存在着质量低下的问题,建筑物垮塌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住宅也问题成堆,居民苦不堪言。在此背景下,提升工程质量迫在眉睫,而作为作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首当其冲。

《方案》明确了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并将其贯穿建筑生命全程。工程开工前,五方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质量终身责任制将首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该政策源于住建部前不久出台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的具体责任人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

《办法》要求,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都首先要追究这五人责任,并且是终身责任。这意味着,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不管责任人是否离开原单位、是否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

此外,《方案》还提出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并在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同时,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按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监管重招打击违法挂靠

除了实施项目负责人终生责任制外,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也是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大措施。而此次《方案》提出的监管方式也有新措,如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

《方案》还向此前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一些弊病下了良方,如改掉往常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而采取随机、飞行检查,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在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通过统筹监管力量,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同时,《方案》还提出了针对监理单位的支持措施,如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以此带动我国监理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

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一直是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的一大原因,也是监督施行的难点。《方案》对此作出严格要求,包括根据已有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方案》显示,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为监察行动具体组织实施阶段,重点将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

而对于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为实现产业现代化清路

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如火如荼的进程中,工程质量不能成为行业发展的拦路虎。住建部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全国各省(区、市)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部品生产能力;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

针对这一要求,《方案》提出,将组织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和相关标准规范;培育组建全国和区域性研发中心、技术标准人员训练中心、产业联盟中心,建立通用种类和标准规格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同时,在各地方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

产业现代化离不开信息平台建设,全国建筑市场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成为两年行动的目标。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在2014年底前,具备一定条件的8个省、直辖市要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6月底前再完成10个省、直辖市,201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

此外,加大人才队伍建设也是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关键。陈政高还在会议上介绍,作为施工主体,当前建筑工人队伍人数已达4500多万;工程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的学历和能力都有大幅度提高。

面对庞大的人才队伍,《方案》从两方面了做出规定:一是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此外,还将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责任编辑: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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