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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建筑 成都推行“扩面增量”

日期:2017-08-15 11:46:00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辜波     点击次数:0    

【导读】对于历史建筑的认定,《条例》进行了“扩面”,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市已公布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纳入历史建筑认定范围,同时,市房管局组织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对辖区内老建筑加大了复查踏勘力度,力争将更多具有保护价值纳入保护,在历史建筑数量上有所突破。

原华西协合大学校长楼入选第八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位于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8号院

成都市房管局介绍,此次公布的11处历史建筑,类型多样,风格独特,历史信息丰富。

位于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80号的锦江宾馆,建于1958年,坐落在成都城市中轴线与母亲河锦江交汇节点的锦江之滨,是成都籍中国建筑大师徐尚志的代表作,是成都市早期的地标性建筑。建成后,作为西南地区首家五星级酒店,除接待过党和国家领导人外,还接待过众多友好国家的元首及皇室成员,是四川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在成都市乃至中国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是中国现代建筑的优秀范例,具有较高的现代审美价值。2016年9月29日,锦江宾馆被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建筑学会公布为“首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全域成都仅此一处。

原华西协合大学校长楼位于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校区内,建成于20世纪20年代,长期作为校长的住宅,见证了华西协合大学和我国西部医学的发展历程。成都商报记者近日探访发现,整个建筑物既有欧式建筑的青砖墙柱及拱形门洞、壁炉烟囱,又有川西建筑的小青瓦屋面、走马转角外廊,且两者结合自然巧妙,形成川西地区近代住宅建筑的特有风格。

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建筑在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展示城市风貌特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几年前开始,市房管局就牵头开展了全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传承历史文脉,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上做出不少成绩。

近日,我市正式施行《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弥补了长期以来在保护管理上地方性法规的空白,《条例》在总结我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还借鉴天津、广州、杭州等地相关立法经验,对历史建筑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进行一并规范。对于历史建筑的认定,《条例》进行了“扩面”,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市已公布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纳入历史建筑认定范围,同时,市房管局组织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对辖区内老建筑加大了复查踏勘力度,力争将更多具有保护价值纳入保护,在历史建筑数量上有所突破。

“历史建筑作为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应该说和我们每一个市民息息相关。”市房管局历史建筑保护办公室表示,保护历史建筑,同样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将会严格按照《条例》深入推进,力争为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努力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增添更多房管力量。

(责任编辑: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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