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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引入建筑设计大师

日期:2012-08-13 14:04:10  来源:福建日报        点击次数:1255    

福建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引入大师领衔设计提升我省城市建筑设计水平的意见(试行)》,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邀请设计大师进行建筑工程设计。

据悉,鼓励引入的设计大师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获得住建部评选公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和省住建厅评选公布的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

试行意见对鼓励引入设计大师的招标方式作出规定:建设单位若选择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或选择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不招标方式直接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若选择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评选公布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试行意见还对引入设计大师的项目范围等作了规定。

(责任编辑: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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