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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探索开展"以房养老"试点
  • 日期:2014-05-30 09:45:00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王彬
  • 【导读】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全省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

    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全省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

    配套建设

    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社区人口规模在1万到1.5万人的社区,应配套建设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的日间“托老所”。

    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政府供养

    意见规定,对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没有赡养和扶养能力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

    从去年开始,济南符合条件的城镇“三无”老人便可以提出申请,前往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老。

    以房养老

    我省明确提出,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服务社区,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探索以“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而且,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财政补贴

    我省将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应由政府供养的困难老年人和政府向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鼓励向社会购买。我省提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允许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余收益,用于奖励投资者。

    护理保险

    我省明确提出,将探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等护理方式,并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在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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