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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政策]从地税新政中你读懂了什么?
- 日期:2016-02-26 10:56:00 来源:China-designer.com 点击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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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后文简称《通知》),宣布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政策。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于2月24日向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转发《通知》,新政将逐步落实。
下面先让我们看看这个惠民新政的具体内容吧~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税〔2016〕4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政策执行口径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关于契税政策
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重新承受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差价部分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对差价部分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属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差价部分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对差价部分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关于住房认定
(一)“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纳税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情况信息及时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持书面查询结果办理涉税事项。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无偿为纳税人提供住房情况查询服务。
(二)住房情况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
(三)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四)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建设的自用住宅不列入查询范围。
本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山 东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24日
那么,从【地税新政】中,你读懂了什么呢?以下为小编个人观点,欢迎大家交流斧正:
【地税新政】积极正向,在降低购房成本、增加购房需求的同时,有助降低库存量较大的二、三线城市的楼市风险,促进楼市繁荣,进而提振宏观经济,是2016年刺激住房消费、盘活存量住房资产的重要举措和手段。
第一,继续保护刚需购房者的利益。
对于90平米的首套住房,契税政策一而再地进行调整,现在继续强调1%的税率,说明依然会给予最大的税收优惠,反映了在普通住房层面的充分政策支持。
第二,鼓励购房者积极购置大户型住房,有助于加速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二、三线城市的大户型住房均价大概在8000元/平米左右,部分购房者有能力购置此类大户型。通过减少契税,能够降低相应的购房成本,房地产市场的库存也将加速消化。
第三,鼓励购房者积极换房。
这从二套住房无论面积大小均能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能看出来。
第四,新政的最大亮点在于对改善型或二套购房的群体赋予了减税政策。
比如:对于一个二套房购房者来说,购买一套90平方米、总价为100万的住房,原本契税需交纳3万元,现在只需交纳1万元,即总价100万的房子可省2万元,相当于房价下调2%。
第五,家装市场迎来春天。
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下游产业,家装行业也将从此新政受惠,重振雄风。房地产市场消化库存,购房者增加,也就意味着家装市场的客户随之增多。这不仅有利于大型连锁的装饰公司的发展,同时在国家鼓励中小型企业创业和市场行情好转的背景下,相信也将有利于我省中小型家装企业的发展,从而壮大装饰行业队伍,家装市场将再迎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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