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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布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

日期:2010-05-05 10:44:20  来源:自由建筑报道        点击次数:1107    

从现在开始,被评为“绿色”的建筑,都有“身份标识”了。为推动河北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管理办法、评价标准和技术细则等,我省于日前发布了《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是指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等级评定的建筑物,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2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和二星级2个等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粉煤灰综合利用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建筑节能办)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管理。省建筑节能办负责组织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建立并管理评审工作档案,受理查询事务,接受国家绿标办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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