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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的华盛顿 为什么超高层建筑少?

日期:2017-07-03 19:55:00  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次数:0    

【导读】一个流传很广但似是而非的说法是,法律规定所有建筑的高度不能超过国会大厦,事实却是1910年国会通过的法律规定,市内建筑最高不能超过49米,这一限制高度的法律迄今依然适用,这一法律实施一百多年的结果,造就了现在的城市格局:鲜见超高建筑。

到过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人都会发现,华盛顿市中心布局严整宽阔,国会山与林肯纪念堂东西相望,处在一条直线上,而市区内则很少看见超高建筑,除了最高建筑华盛顿纪念碑高169米外,几乎很少有超过13层楼以上的建筑。一个流传很广但似是而非的说法是,法律规定所有建筑的高度不能超过国会大厦,事实却是1910年国会通过的法律规定,市内建筑最高不能超过49米,这一限制高度的法律迄今依然适用,这一法律实施一百多年的结果,造就了现在的城市格局:鲜见超高建筑。

1790年国会决定建都华盛顿,整个新建城市规划由法裔美国建筑师皮埃尔·朗方负责,他的规划被称为“朗方规划”,他也因此扬名。

朗方确定了新首都市区的布局,尤其是国会与白宫的位置,并且确定了街道的走向:东西大道、南北街道。东西大道以名字命名,比如宪法大道、独立大道等,而南北街道则以数字排列,比如14街、23街等,方便记忆。

在其后的一百多年间,首都的重要建筑相继建成,包括白宫、国会、华盛顿纪念碑等。

到了1894年,市内高档居住区杜邦圈建成的一栋高50米、共14层的开罗公寓楼引起很大的争议,不但附近居民对鹤立鸡群似的公寓楼意见很大,认为高层建筑相继拔地而起会影响周围居民的采光通风,而且引起建筑安全专家的担忧,他们担心高层居民及商业建筑的质量是否可靠,同时一旦失火,其高度可能大大影响救火。

在舆论的压力下,国会采取了行动,于1899年通过了限制建筑高度的法案,其后又于1910年在1899年法案的基础上修改规定,再次通过新法案,规定在首都范围内,居民街区建筑物最高不得超过27米,商业街区不得超过40米,而宾夕法尼亚大道的建筑物最高不得超过49米。

(责任编辑: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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