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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将纳入绿色建筑范围

日期:2012-07-23 20:46:03  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        点击次数:1044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获悉,佛山新城、禅城智慧新城、南海千灯湖金融高新区、高明西江新城和三水新城等五个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将全部纳入“绿色建筑”范围。

根据市政府最新制定公布的《印发关于加快推广绿色建筑意见的通知》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以及佛山新城、禅城智慧新城、南海千灯湖金融高新区、高明西江新城、三水新城等五个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均纳入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项目除应按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造外,还需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或《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其中,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共建筑项目应达到二星(含二星A、B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等级标准。

根据《通知》规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绿色建筑建设过程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站则应当把绿色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部分项工程,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内容并编制专项监督方案,确保将“绿色建筑”落到实处。

该负责人还称,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审查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或违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将责令其改正,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工程项目,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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